1、開工前(具備開工條件的資料):
施工許可證(建設單位提供),
施工組織設計(包括報審表、審批表),
開工報告(開工報審),工程地質勘查報告,
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(報審),
質量人員從業資格證書(收集報審),
特殊工種上崗證(收集報審),
測量放線(報審).
鋼筋進場取樣、送樣(圖紙上規定的各種規格鋼筋),
土方開挖(土方開挖方案、技術交底,地基驗槽記錄、隱蔽、檢驗批報驗),
墊層(隱蔽、混凝土施工檢驗批、放線記錄、放線技術復核),
基礎(鋼筋原材料、檢測報告報審,鋼筋、模板、混凝土施工方案、技術交底,鋼筋隱蔽、鋼筋、模板檢驗批、放線記錄、技術復核,混凝土隱蔽、混凝土施工檢驗批,標養、同條件和拆模試塊),
基礎磚墻(方案、技術交底,提前做砂漿配合比,隱蔽、檢驗批,砂漿試塊),
模板拆除(拆模試塊報告報審,隱蔽、檢驗批),
土方回填(方案、技術交底,隱蔽、檢驗批,土方密實度試驗)。
一層結構(方案、技術交底基礎中已包含,鋼筋原材料、檢測報告報審,閃光對焊、電渣壓力焊取樣、送樣,鋼筋隱蔽、鋼筋、模板檢驗批、模板技術復核)。
二—四層(同上)。
地磚、吊頂材料、門窗、涂料等裝飾應提前進行復試,
待檢測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后方可施工(方案、技術交底,隱蔽、檢驗批)。
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應提前復試,
待復試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后方可進入屋面施工階段(方案、技術交底,隱蔽、檢驗批)。
6、質保資料的收集:
材料進場應要求供應商提供齊全的質保資料,
鋼筋進場資料(全國工業生產許可證、產品質量證明書),
水泥(生產許可證,水泥合格證,3天、28天出廠檢驗報告,備案證,交易憑證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),
磚(生產許可證、磚合格證,備案證明、出廠檢驗報告,交易憑證,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),
黃沙(生產許可證,質量證明書,交易憑證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),
石子(生產許可證,質量證明書,交易憑證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),
門窗(生產許可證、質量證明書、四性試驗報告,交易憑證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),
防水材料(生產許可證,質量證明書、出廠檢測報告),
焊材(質量證明書),
玻璃(玻璃質量證明書),
飾面材料(質量證明書),
材料進場后設計、規范要求須進行復試的材料應及時進行復試檢測,其資料要與進場的材料相符并應與設計要求相符。
7、應做復試的材料:
鋼筋(拉伸、彎曲試驗,代表數量:60t/批),
水泥(3天、28天復試,代表數量:200t/批),
磚(復試,代表數量:15萬/批),
黃沙(復試,600t/批),
石子(復試,代表數量:600t/批),
門窗(復試),防水材料(復試),飾面材料(復試)
混凝土試塊應每澆筑100m3留置一組(不足100m3為一組),
連續澆筑超過300m3的可適當減少,
每一澆筑部位應相應留置標養、同條件和拆模試塊,標養是指將試塊放置在標準溫度和濕度的條件下養護(室內溫度恒定在120℃±3℃)28天送試,同條件是指將試塊放置在現場自然養護,當累計室外溫度達到600℃?天,拆模試塊是指在自然養護的條件下養護7天。
10、砂漿試塊:每天、每一樓層、每個部位應分別留置一組,標養條件下28天送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