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地基處理
1.地基處理應根據運輸荷載、使用功能、環撞條件進行設計和施工,不得破壞原有水系、降低原有泄洪能力,不得影響既有建(構)筑物和設備的安全性。
2. 砍伐樹木前,應做好防止樹木伐倒后順坡榴滑和撞落石塊傷人的安全措施;清除的樹木、叢草嚴禁放火焚燒,以防引起火災。
3. 清除淤泥或處理空穴時,應查明地質情況,做好保證人員和機械安全的防護措施。清齡作業應防止人員陷入、中毒或窒息,軟土地段機械作業應考慮地基承載力能否滿足機械作業要求,不能滿足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。
4. 樁機等施工作業應采取警戒隔離、防雷、防傾覆等安全措施。
2 滑坡地段防護要求
1.距離滑坡地段5m以上應設置隔離區域,并設置截水溝與警示標示,截水掏應與原排水系統相銜接。
2. 滑坡地段的開挖,應從滑坡體兩側向中部自上而下進行,嚴禁全面拉槽開挖,棄士不得堆在主滑區內。
3. 施工過程中,必須對滑坡體進行全方位、全天候的監測。
4. 滑坡地段可采用種植措施進行防護,可根據不同的地質和坡度采用合理的植物,種植防護宜采用草、灌、喬結合。植革的Z小土層厚度不得小于15cm ,灌木Z小土層厚度不得小于30cm,噴混植生的厚度不宜小于10cm。
5. 滑坡地段可采用減載措施進行防護,施工過程須先上后下,先高后低,均勻減重, 且在滑坡前部的抗滑地段,須采取加載措施。
6. 滑坡地段可采用片石進行護坡(留設泄水孔) ,在穩定邊坡上鋪砌(漿砌、于砌)片石、塊石或混凝土預制塊等材料,防止地表徑流或坡面水流對邊坡沖刷。所有石料應分層砌筑,當分段施工時,相鄰段砌筑高差不大于1. 2m。
7. 巖石風化碎落面區,可采用表面噴錨進行防護,并設置泄水孔。
3、管道施工
1.基坑、拘糟、管井開挖與支護,上下通道、安全防護參照基坑工程執行。
2. 涉交通安全的基坑、溝槽臨邊防護,還應增設夜間紅色指示燈。
3. 頂管作業前,應當制定專項施工方案,并按規定進行審批,并組織專家論證后實施。
4. 高壓抽泵安裝使用時,應注意保護壓力表和油管,發現異常時應立即停止,特別是壓力突然上升時,應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作業。
5. 長距離頂管施工,應監測頂管內的氧氣、有毒有害氣體濃度。不滿足施工安全要求時應采取可靠的通風措施。
6. 頂管工程內部作業時,應設置安全有效的低壓照明。
7. 人工頂管作業時,應嚴格按照方案控制掘進量,防止塌方。
8. 管道、撞土吊運時應遵守起重機械作業安全規程。
4、路基施工
1.施工區城出入口設置安全警示標牌,非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入內。
2. 現場指揮人員不得站在行走機械設備視覺盲區,防止被碾壓,碰撞。
3. 路基開挖需由上到下逐層開挖,嚴禁掏挖。
4. 邊坡下嚴禁站人,邊坡上方1.5m范圍內嚴禁堆土。
5 路面施工
1.施工區域出入口設置安全警示標牌,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。
2. 施工人員穿反光服。
3. 施工前進行安全交底,機械設備工作時設專人指揮。
4. 瀝青路面攤鋪過程中,防止燙傷。
5. 施工作業人員, 嚴禁站在機械設備視覺盲區內。
摘自《地產微分享》